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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大江镇大江中学至江口电器路段线路整治工程-弱电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 2024-08-12 17:38:56
  • 来源: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台山市大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大江镇大江中学至江口电器路段线路整治工程-弱电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0781-17-01-727040)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大江镇大江中学至江口电器路段。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线路整治总长约5300米,主要内容为铺设弱电线槽约3603米,埋地管线约5400米,配套弱电井约80个。

  四、项目由台山市大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469.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9.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89万元(其中设计费16.93万元,监理费13.2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费16.76万元),预备费22.34万元。资金来源:镇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大江镇大江中学至江口电器路段线路整治工程-弱电工程用地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大江镇大江中学至江口电器路段线路整治工程-弱电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        

  附件1

台山市大江镇大江中学至江口电器路段线路整治工程-弱电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工程费用

399.9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6.89

1

设计费

16.93

2

监理费

13.20

3

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16.76

预备费用

22.34

总投资

4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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