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台山市端芬镇海阳村农事综合服务站建设工程项目的批复
  • 2024-06-24 10:26:30
  • 来源: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台山市端芬镇海阳经济联合社:

  《关于申请台山市端芬镇海阳村农事综合服务站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440781-20-01-104629),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端芬镇山底圩凤江路4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二层建筑(地类建设用地),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项目占地面积约422平方米,建筑面积两层(含楼梯房)约92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建设、周边场地安全疏散部分硬底化;消防栓及疏散指示灯等;楼地面、墙身及天花等简装;给排水、防雷、强电拉线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74.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0.02万元,勘察费0.96万元,设计费4.86万元,监理费2.00万元,其他费用13.54万元,预备费13.0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中“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234万元,不足部分端芬镇府统筹解决。

  五、项目由台山市端芬镇海阳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端芬镇海阳村农事综合服务站项目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端芬镇海阳村农事综合服务站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端芬镇人民政府 

  附件1

台山市端芬镇海阳村农事综合服务站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建安工程费

240.0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36

1

勘察费

0.96

2

设计费

4.86

3

监理费

2.00

4

其他费用

13.54

预备费

13.07

总投资

274.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