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台山市广海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渔港经济区给排水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440781-17-01-701552)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广海镇渔港。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重建供水管网 60.024千米;新建污水管网 5840米、雨水管网1000米 ,扩建 1 座污水泵站,新建 2 座污水泵站,抽水量可达240吨/天,新建1 套高盐废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80吨/天;提升改造广海生活污水处理厂,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在生化处理设施后,增加一套出水量为100 m3/h 的MBR处理设施。
四、项目由台山市广海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570.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65.07万元(建安工程费7951.95万元,设备购置费413.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2.06万元(勘察费92.02万元,设计费259.68万元,监理费150.29万元,检验监测费等其他费920.07万元),预备费782.97万元。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台山市渔港经济区给排水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 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渔港经济区给排水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5-440781-17-01-701552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