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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水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乔庆片区)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2309-440781-04-01-598090)。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水步镇乔庆村、水步圩。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道路工程: 全长约1.273km,水步小学至乔庆村道路两侧拓宽并加铺沥青,拓宽后路面宽度8至10m。
2.道路电气工程: 全长约1.2km,修缮以及恢复道路原貌,增加照明灯具,配电箱等设施。
3.污水管网工程: 预留后期餐饮污水管道约180m。
4.人行天桥工程: 水步小学2个校区之间增加人行天桥。
5.水步派出所至高速口三线落地(弱电)工程: 全长约2.8km,将原有架空弱电线缆埋地和架空敷设,敷设管井,并恢复道路路面。
6.水步大道及公园路改造工程: 两段总长约270m,挖除人行道扩建行车道,水步大道路灯拆旧建新,公园路路灯迁移。
7.长兴路电气工程: 全长约1.4km,修缮以及复道路原貌,增加路灯管井以及配电箱等设施。
四、项目由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263.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31.44万元,勘察费9.16万元,设计费65.82万元,监理费48.05万元,其他费用103.46万元,预备费205.79万元。资金来源为镇政府自筹。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水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乔庆片区)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 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 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 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 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水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乔庆片区)
项目代码:2309-440781-04-01-598090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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