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台山市四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立项的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40781-19-01-394754)。项目不得新增建设用地;有关水库清淤工程建设产生的疏浚物如执行《台山市工程建设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台府办〔2021〕17号),须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中“四、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的管理”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涉砂石土处置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492号)有关要求;清淤过程中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坂潭水库库区淤积处进行清淤,清淤总方量32.36万立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843.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06.27万元,勘察费6.27万元,设计费21.16万元,监理费16.91万元,预备费40.19万元,其他费用53.17万元。资金来源为该水库清淤收入。
五、项目由台山市四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台山市水利局《关于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台水〔2023〕126号)。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2.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1
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四九镇坂潭水库清淤工程
项目代码:2309-440781-19-01-394754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