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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台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报送台山市台城合新社区合新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项目代码:2301-440781-04-01-96914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合新社区合新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面积85387平方米;建筑本体整治48栋,安装门禁系统及楼栋门等;建筑外立面整治7000平方米;清疏、维修化粪池216个;人行道地面铺贴3800平方米;道路局部维修15000平方米;过街三线落地3000米;安装安防设施、室外消防、健身设施一批以及垃圾收运点设置等。
四、项目由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680.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08.35万元,物探费45.00万元,设计费81.31万元,监理费61.50万元,其他费184.33万元。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按市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2023年台山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的复函》、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请求出具台山市台城合新社区合新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规划及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台城合新社区合新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301-440781-04-01-969141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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