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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大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台山市大江镇新塘水库清淤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1-440781-19-01-730338)。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若清淤过程中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使用,清淤过程中不得出现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大江镇新塘水库。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大江镇新塘水库库尾进行清淤,清淤总方量367932.50立方米。
四、项目由台山市大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559.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1.99万元,勘察费16.28万元,设计费24.33万元,监理费17.11万元,预备费26.19万元,其他费用43.8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市政府统筹。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大江镇新塘水库清淤实施方案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台山市大江镇新塘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2.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水利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1
台山市大江镇新塘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大江镇新塘水库清淤工程
项目代码:2211-440781-19-01-73033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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