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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林业局:
报来《关于2023年台山市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抚育补植)项目立项的函》(台林函〔2022〕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0-440781-04-05-40113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都斛镇南坑水库、白沙镇陈坑水库、深井镇丹竹水库、冲蒌镇响水潭水库及大江镇鸡婆头水库一带。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高质量水源林抚育补植9258亩,对往年建设的高质量水源林进行抚育补植,巩固项目建设成效。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60.42万元,勘察费10万元,设计费22.40万元,监理费23.24万元,其他费用8.58万元,预备费25.3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
五、项目由台山市林业局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林业局《关于2023年台山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抚育补植)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该项目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请参照《广东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吸纳一定比例的当地群众参与施工建设,相关劳动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15%,并作为专门条款,纳入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内容。
九、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一、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 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2023年台山市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抚育补植)项目概算核定表
2.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审计局
附件1
2023年台山市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抚育补植)项目概算核定表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3年台山市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抚育补植)项目
项目代码:2210-440781-04-05-401136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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