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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省道S273冲蒌高速路口至冲蒌中学路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2022-10-31 11:08:39
  • 来源: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台山市省道S273冲蒌高速路口至冲蒌中学路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地区交通路网,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发展需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该工程立项,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8-440781-18-01-457248

  二、项目建设地点:台山市省道S273冲蒌段(冲蒌高速出口至冲蒌中学路口)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拟对省道S273冲蒌高速路口至冲蒌中学路段实施道路升级改造,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改造路段全长5.76Km,新台冲蒌出口至红岭加油站段路基宽16m,红岭加油站至冲蒌圩口段、冲蒌桥至镇政府段路基宽15m,冲蒌圩口至冲蒌桥段路基宽21m,镇政府至冲蒌中学段路基宽10m,采用二级公路单向双车道(局部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限速40Km/h),拟铺设沥青路面。

  四、项目由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总投资2525.63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066.34万元,勘察费8.64万元,设计费55.86万元,监理费41.93万元,预备费204.37万元,其他费用148.49万元。资金来源:镇政府自筹解决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台山市省道S273冲蒌高速路口至冲蒌中学路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用地选址及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工程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21028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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