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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依法履行粮食储备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承储企业的管理,9月10日下午,市发改局组织开展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啟辉主持,相关业务股室及台山市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相关库点负责人员等参加。
会上,朱啟辉同志指出,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粮食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重大举措,对全面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进一步提出台山市当前粮食流通和地储粮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一是各粮食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并按照《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坚持“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压实储粮责任,切实增强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安全意识。二是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贯彻好、实施好、执行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全面增强依法管粮管储能力,形成知法用法、依法监管和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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