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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物检分局、价格认证中心:
现将《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6年3月17日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2016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江门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以及市发改局年度工作重点,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加强本局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积极高效、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各级廉政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3.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每年组织开展廉政建设“四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一次“学党规、守纪律、正作风”知识竞赛、举办一期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筑牢机关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党支部每季度组织党员观看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片,分析案例,展开讨论,加强正反典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二)推进制度建设和落实,从措施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审批流程和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流程、审批监督制度、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
3.继续深入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要求各股室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同时,严格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局人事变动、公用经费支出、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等依法依规需要公开的,都要通过各种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力争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要“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以身作则,绝不能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更不能违反政策法规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
(三)抓重点防控,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实效
1.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根据各股室的职能,由各股室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和廉政风险点,按照廉政风险防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增加防范措施。
2.突出重点领域监管。突出抓好拥有“财权、人权、物权、审批权和执法权”等关键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统一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各人主动承诺落实责任,实现多方监管,防患于未然。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对反映较多、关注度高、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要岗位,适时进行轮岗交流,强化制约防范和自我约束机制,消除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
4.加强谈心谈话提醒。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抓监督,着力解决政风行风中的具体问题
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督渠道。通过增设党务政务公开专栏、网上设立廉政投诉信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健全监督渠道,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投诉,定期汇总分析信访举报、效能投诉、纠风投诉的相关情况,监督各股室的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查找并解决焦点问题。
2.加强党内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按照要求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群众函询、询问和质询的问题认真整改、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等等。
3.加强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公务员法》及中央八项规定,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通过严抓、严管、严惩,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春燕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日常事务。
2.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按《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领导班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股室股长要对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有党员干部要管好自己,要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3.强化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形式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扎实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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