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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案所需资料
(一)关于办理调整商品房价格备案的函(两份)
(二)商品房销售价变更备案表(一式三份)
(三)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四)已备案的商品房备案书原件(如遗失,需登报遗失声明)
二、填表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同一栋(幢)楼,最高单价和最低单价电子版用红色标注。
(二)格式设置行高不少于22
(三)填好电子表格后发至电子邮箱tssfgjjgg@jiangmen.gov.cn,经审核无误,注意邮箱回复意见或电话通知提交资料。
三、以上资料装订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四楼价格股,联系电话:0750-565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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