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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台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2019-12-17 10:28:3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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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修订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台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台山市财政局部门频道(//www.magnetkurs.com/zfgzbm/sczj/index.html)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概况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能简介;内设科室设置及职能情况;属下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局领导分工情况等。

  (二)政务公开

  主要包括:;本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财政信息;重要事项的公告公示;财政部、省财政厅、本机关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涉及本机关职能的执法信息;我市各年度预算草案、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信息;本机关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财政专项信息、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减税降费信息、财政收支情况;涉及本机关人事变动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三)政务服务

  主要包括:本机关网上服务窗口;主要业务办事指南等。

  (四)政民互动

  主要包括: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留言选登;答问知识库;结果反馈;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违纪举报等。

  (五)专题专栏

  主要包括:台山市级预决算公开平台;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双公示;本机关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www.magnetkurs.com/zfgzbm/sczj/index.html。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本机关在台山市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大堂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台山市财政局部门频道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台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 //www.magnetkurs.com/zfgzbm/sczj/index.html。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报名登记、税费缴纳等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或者告知获取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10)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 收费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台山市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  市财政局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5292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0-5529995          传    真:0750-5521880

电子信箱:  tsczj5529995@126.com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台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市财政局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5292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50-5529995          传    真:0750-5521880

电子信箱:  tsczj5529995@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0-5529995,传真:0750-5521880,办公地址:本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邮政编码:5292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台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申请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表)

      2.台山市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台山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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