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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紧紧围绕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推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实行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密切联系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切实将法治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提高财政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带头学习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全局掀起学习热潮,深刻领会党中央方针政策,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全面贯彻指导财政各项工作开展。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LED屏、宣传专栏,精心策划宣传报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营造学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依法行政要点
我局把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学习。8月2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要从“一规划两纲要”出台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总体框架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月红同志在会上提出,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边学习边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上来,切实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点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实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辅导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10月20日,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台山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江门市财政局举办的专题辅导培训。培训邀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龚展泽法官针对行政处罚法修订的重要内容,结合江门市行政诉讼状况和行政案件的审理思路的。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纪委、司法局组织的旁听法院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应对行政诉讼能力。8月3日,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台山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观看台山市〔2021〕粤0781刑初147诈骗案庭审直播,党组成员蔡惠仪主任在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旁听。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月红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梦池任副组长,法规税政股、人事教育股、办公室和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税政股,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印发《台山市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台财办〔2020〕3号),在全局全面推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带头学习法治思想,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相结合推动各项财政工作。
1月2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推荐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5月2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月红组织带领27名党员志愿者前往南塘社区岑边网格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节选)》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预算法的普及率和知晓度。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按照新《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行我市零基预算,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确定全年收支总规模,强化重点领域财政保障能力,优先编列“三保”支出项目,切实兜牢支出底线,并结合全省“数字财政”的建设,做实、做细、做精、做准年度财政综合预算。台山市财政局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大力支持法治创建工作,依法保障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宣传、示范区创建等方面工作经费落到实处。一是编制专项经费预算。2021年,在我市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经费505.26万元。其中本级安排经费119.26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文化公园专项建设、普法宣传教育、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法律顾问等项目。上级安排普法工作经费386.00万元。主要用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和省级法律援助及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工作。二是做好经费拨付工作。在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外,加强与司法、法制等职能部门的衔接,及时沟通交流工作进度,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保证资金及时拨付,有效确保法治创建相关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减负降压。2021年伊始,我局结合疫情防控、志愿活动等,加大减税降费宣传,重点宣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减负政策,主要包括减免和延期企业税收,对防控企业专项再贷款进行贴息,提前复工复产企业给予补助和发放援企稳岗补贴等措施。加强乱收费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排查工作。严格执行涉企行事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涉企收费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强对财政收入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收取“过头税”、乱收费等影响减税降费政策效果的行为;积极支持税务等部门按照减税降费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不得为完成收入目标违规收取税费。加大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力度。一是全面梳理政策要求,摸清底数、量化分析,精准研判减税降费对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影响,做好情况分析、数据统计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好已明确的减免政府性基金政策,落实好现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江门市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支持。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政策,我局加大金融扶持力度,2021年本级预算安排530万元,包括:设立“政银保”融资项目风险资金500万元,用于政银保融资项目资金;安排“政银保”保费扶持资金10万元,对“政银保”项目下融资且按期还本付息及缴纳保险费用的中小微企业全额保费补贴;安排“研发融资”奖补资金20万元。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看到一些不足:
(一)法治培训不足。法治专题培训少,法治培训学习在单位所有培训内容比例不高。
(二)未能在财政系统内做到全面普法,常态化普法。
(三)未能将法治学习纳入各股室、下属单位日常工作学习中。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支撑。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列入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股室积极开展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普法工作,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
(二)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落细。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涉及财政规划、财政改革、大额资金支出等重要规范性文件,一并列入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
(三)进一步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财政涉法文件研提意见,确保财政行政行为于法有据,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加大培养法律人才力度,鼓励和支持财政干部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四)进一步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和整治力度。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与财政部、省财政厅“三定”方案、权责清单有机衔接,及时更新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办事规范和责任,实行动态管理。
台山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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