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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户、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政策将于2013年1月31日执行到期并如期结束。为做好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兑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电下乡补贴申领兑付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10日。在家电下乡政策期内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仍未申领补贴的,请在截止日期前向本人户口所在镇(街、场)财政所申报,如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上述申领兑付截止日期前,请已代为垫付补贴的各销售网点及时将相关资料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并提交给各镇(街、场)财政所,如未按规定时间交齐相关资料的,一律不予兑付补贴。
三、摩托车下乡补贴申领兑付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在摩托车下乡政策期内购买了摩托车下乡产品的农户,请在截止日期前向户口所在镇(街、场)财政所办理领取补贴手续,如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予兑付补贴。
请我市广大农户及相关销售网点注意以上通知事项,及时办理相关补贴手续。如需咨询下乡补贴相关问题的,请联系各镇(街、场)财政所、市财政局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咨询电话:5512807;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5521909)。
台山市财政局
台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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