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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财政局】致全体干部职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开信
  • 2018-08-10 02:03: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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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干部职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开信

 

局全体干部职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自2018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们必须担当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局上下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十类黑恶势力”为: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强装强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三、本局行动重点

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以下4类行为列为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重点:一是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向财政系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国有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重点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侵占、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黑恶势力;四是重点打击在会计和农业农村、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黑势势力,加强镇(街)及农村基层财会人员培训及管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

我们要把扫黑除恶宣传上升到巩固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运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强大信心,真正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五、强化领导责任

各股室及属下单位股长作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狠抓责任落实,旗帜鲜明地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台山市财政局

                                           201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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