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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会〔2017〕3号 转发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7-11-27 11:16:3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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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关于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会〔2017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的形式开展,根据省财政厅规定的培训内容分类培训。

二、培训的实施

(一)报名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事会计工作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非持证人员、具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向以下在我局备案的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机构

1.面授教育培训机构

台山市立信会计与电算化培训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陈宜禧路长岭村温边文化楼1号(美嘉华庭大道直入尽头左转50米)立信会计,联系人:黄凤兰,联系电话:5508697

2.远程教育培训机构

1)北京东奥华宇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陈宜禧路长岭村温边文化楼1号(美嘉华庭大道直入尽头左转50米)立信会计,联系人:黄凤兰,联系电话:5508697

2)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台山磐石电视大学市民学习服务中心,联系人:陈志锋,联系电话:5500108

(三)培训时间

201712月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选择面授培训形式的,参加培训班学习时间为3天,具体开课时间以各培训机构公布的培训时间为准;选择远程教育方式的,网上培训时间为24小时,持证人员购买学习卡后自行登录远程教育网站学习。

(四)培训内容

1、面授教育内容

根据省财政厅规定的培训内容,结合我市实际,选择往年未学习的内容进行培训。

1)企业类重点学习内容: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行政事业类重点学习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远程教育培训内容

参训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在远程教育网站上自行选择2017年学习内容。

(五)参考教材

由培训机构根据财政部、知名高校等组织编写的有关书籍的教材、结合我市实际,编印有针对性的辅导教材供学员学习。培参训人员自愿购买培训教材,培训机构不得强行推销。

三、其他事项

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学习条件。

 

 

 

 台山市财政局

                          201711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台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1123日印发

 

 

 

附件下载:台财会〔2017〕3号 转发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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