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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财政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根据《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和“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根据《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目前我局会计服务窗口负责我市财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核发。该两事项未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因为省财政厅从2013年开始已在省财政厅办事大厅统一建立会计从业资格和代理记账信息可查询网页,相关人员可登录省财政办事大厅提出申领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会计办事窗口办理。2016年全年共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共190件,代理记账许可证申领共2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
(二)依法实施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九条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单位负责本市的会计从业资格和代理记账管理工作。在核发的条件、受理程序等方面,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申办和核发环节,做到有章可依。
(三)公开公示情况。本单位在“台山市财政局”网页中开设会计信息服务专栏,及时提供会计从业资格最新考试动态、从业资格证核发和代理记账许可证年度报备情况等信息。在窗口公告栏中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变更、调转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结束一周后,在“台山市财政局”网页公布考试结果,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在网上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函[2010]131号)文件要求,统一收费。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局按照从业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建立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的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的信息。开展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监督和指导工作,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开展对代理记帐机构持证人员资质检查工作。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业资格证取得必须实行考试通过方式,考试期间,组织教务人员做好监考工作,做到考场全程录像、无盲区,认真核对主考人员身份,强化教务管理,事前培训考务人员,加大监考力度。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通过以上管理措施,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本行政许可事项举报投诉现象。
(五)实施效果情况。 会计办事窗口本着以便民服务为出发点,在电话咨询基础上开通网络查询渠道,行政许可人可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台山市财政局”网面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具体报名时间、地点以及网上申领预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申请、审批、报备等情况,进一步方便行政许可人自行安排时间参加考试及办理申请,提高了本单位行政许可审批效率。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本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的文件要求,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本着服务群众的服务宗旨,在执行过程中暂未发现有其他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管方面,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措施,加强事前及事中过程的监督力度,提高责任感,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使本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程序化,规范办理。
台山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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