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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2021年以来,台山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加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蝶变”,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完善城市功能,为打造宜居城市体系、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实财力保障,真正实现“改”出城区新面貌,“造”就美好新生活。
一、做好谋划储备,科学编制改造计划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量大面广、实施周期长、资金需求大,改造任务繁重,我市成立城市品质提升行动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在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前提下,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做好前期谋划和项目储备,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改造方案和建设标准。台山财政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协调落实建设资金,牢固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将有限的资金聚焦到解决人民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问题上。同时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决防止出现超过资金筹集能力、组织实施能力,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市计划完成27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造栋数1,249栋,改造面积208.47万平方米,惠及户数达2.34万户,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
二、加强资金保障,有序推进综合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是我市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项目启动以来,台山财政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向上争取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吸引社会力量出资参与,强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截至目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超2亿元。改造内容包括周围环境整治、居民楼排污立管更换、安装楼栋门及门禁系统、区内道路局部修复、道路及车位划线、小区人行道铺装、小区排水管网更换等。目前已完成东郊路、海园华侨新村、河滨中路等17个老旧小区734栋楼房的改造工作,改造面积约120.3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13,381户。综合改造后的小区各种管线规范有序、道路平整顺畅、服务设施配建合理,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居住质量明显提升。
三、主动靠前服务,有效提升评审效率
不断优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审核审批流程,加强财政、住建、施工单位等部门联动,协调解决评审过程中送审资料不齐全、部分计价依据缺失、施工图纸设计不够规范、政策理解不一致等问题,有效提高财政评审质效。安排业务人员主动深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现场踏勘、核对,实地察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建设情况,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合理性建议,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如期完工。
四、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明确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实施进度走的原则,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资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全过程监管,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等系统,及时跟踪上级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和支出使用进度,坚决杜绝违规截留、挤占、挪用,做到精准下达、专款专用,促进资金尽快转化为实物工程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积极配合住建等部门,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精简审批、制定规范、联动改造中提升质效,同时探索“谁受益、谁出资”的共建共管体系,走出一条“合理共担、合力共赢”路子,全力破解资金筹措难题,力争2025年基本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现老旧小区颜值和居住体验感“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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