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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去年荣获2021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基础上,经县级申请、省级核查、专家评审、确定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等程序,今年成功获评2022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现从省级示范县到全国示范县的跃升,乡村振兴发展后劲不断增强。近年来,为落细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各项工作,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台山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我市路网结构不断完善、治理体系逐渐形成、养护体制持续深化、客货运输稳步提升,农村公路“畅、洁、绿、美、安”面貌逐步展现。
一、强化源头规划约束,加力绘就农村公路发展新蓝图
始终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作为主攻方向,不断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运营能力。我市印发《台山市农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台山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等制度,科学统筹规划农村公路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到位。我市财政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预算约束,按“轻重缓急、保障重点”原则,要求主管部门在编制项目计划时,将项目成熟度高、具备施工条件、能达支付进度形成支出的“四好农村路”项目纳入项目库优先安排预算资金,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保障“四好农村路”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资金统筹调度,着力畅通农村公路发展新路径
为持续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我市财政根据现有农村公路事权划分,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本级财政资金筹措工作,按进度拨付各级养护资金,协调“路长制”相关资金落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2022年,累计投入农村公路资金3.79亿元,全市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大力统筹各级资金超1.76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截至11月底,农村公路新改建已完工106.06公里;危桥改造开工3座,其中1座已完工、其余两座主体工程已完成95%;美丽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已完成55%;安全提升工程已完成100%。同时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以交通“大动脉”加快畅通“毛细血管”,累计投入38.8亿元支持黄茅海跨海通道工程和国道G240线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快形成以国、省干道为骨架,县、乡道为支线,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有力服务支撑“百千万工程”落地实施。
三、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奋力谱写农村公路发展新篇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我市财政强化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一方面,加强项目预结算审核。对提交资料规范齐全、资金拨付符合进度的项目优先审核,提升农村公路项目资金审核进度。另一方面,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对项目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行“双监控”,严格执行资金审核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同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分析梳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支付高效、合法、规范。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专项债券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持续在骨干路网提升、基础路网延伸等方面发力,有效破解资金筹措使用难题,积极探索“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真正把“四好农村路”建设成为我市农村产业转型路、惠民致富路、绿色发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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