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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园区再造”工程,以大平台推动大发展,台山财政聚焦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要求,瞄准重点领域,优化资金投向,加速推进产业生态链协同发展、蓄势崛起,推动我市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一、发挥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增强产业园区“承载能力”
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统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因地制宜推动两大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一是聚焦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发改部门提前介入把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大方向,落实专项债券资金6.2亿元,用于支持两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园区承载能力。二是聚焦吸引国企参与。今年以来,我市已投入1.6亿元,用于吸引国有企业主动参与园区开发建设,鼓励其充分依托自身商业资源优势在主平台提供融资、法务、财务等服务,撬动金融、社会等资本投入,为园区产业平台发展提质增效。三是聚焦加快项目推进。2023年安排6,000万元用于兑付园区企业财政扶持奖补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等,激励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造血能力。
二、深入推进产业有序转移,激发平台发展“内生动力”
抢抓省内新一轮产业转移的有利机遇,用好产业有序转移首期注入资本金,支持我市重点主平台做好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培育企业、发展产业等工作。一是优化产业布局,支持平台做大做强。根据《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江门主平台首期注入资本金分配方案》,我市获得0.4亿元重点主平台注入资本金,拟投向智慧农机产业园高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60亩,累计带动投资超20.5亿元,注入资本金放大倍数51.25倍。二是强化对口帮扶,共建产业转移园区。主动谋划中山—台山共建园工作方案,以台山工业新城金属新材料产业园为依托,重点发展高强、高导性能为主的金属新材料,着力壮大金桥铝材、海亮铜业等龙头企业,延展金属新材料产业链条。两地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协作建设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合作园区管委会,同时着力用好上级财政对融资、厂房建设、项目建设投产、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一系列奖补政策,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三、实施招大引强一号工程,提升优质产业“集聚效应”
为持续深化“大招商”格局,我市瞄准先进制造业开展“敲门招商”“靶向招商”,以“拼、抢、实”姿态发起招商引资的“强烈攻势”,力促更多优质项目落地台山。一是优化园区招商管理机制。重新修订《台山市异地招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通过实施对引入的重大项目予以专项资金支持以及异地招商项目奖励,完善园区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比例及“以奖代补”考核等方式,从制度上保障园区开发、建设和后续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二是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2023年安排招商专项经费约460万元,用于加强我市招商选资力度,加快高、精、尖项目引入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已成功引进超亿元项目39个,总投资达166.72亿元。同时强化驻点联络招商,持续用好20支招商队伍以及18名选派人员,开展产业链招商、“以投带引”资本招商。目前我市已在上海、深圳等地设立3个驻点招商联络处,日常以驻地为依托拓展至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着力做好政府“窗口”宣传以及企业家沟通“桥梁”服务,大力引荐产业项目落地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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