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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台山财政坚守“主阵地”、耕好“责任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调度,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的各项民生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兜牢民生线的作用。1-5月,全市民生支出223,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27%,紧紧兜牢兜实了城乡养老、城乡医疗、特困人员供养、临时价格补贴等基本民生保障。
一、聚焦“最短板”,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聚焦“老少”“弱困”,持续做好疫情期间民生保障兜底工作。1-5月,共发放城乡养老14,835万元,城乡医疗20,299万元,特困供养人员21,949人次 3,161万元,城乡低保43,212人次2,49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417人次1,13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2,305人次215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911人次145万元。3-6月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已拨付临时性价格补贴1,435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二、打好“组合拳”,稳住就业民生之本
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加速宣传和落实社保费减免及援企稳岗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群众就业“饭碗”。一是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预计全年将为6,740家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2.06亿元,截至5月底,已为我市企业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用约1.3亿元。二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相关企业预计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5,843万元。已向我市6家受疫情影响同时认定为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5,295万元;为我市358家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补贴333.5万元,惠及约2.58万名职工。
三、把好“审核关”,加强民生资金监管
为确保全市民生资金安全有效,我们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采取多项措施,促使各类民生资金落实到位。一是将民生资金置于各类财政资金审批办理工作的首位,必要时给予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二是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办法,规范并简化民生支出办理程序,保障民生支出合法、合规、便捷、高效。三是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实时跟踪监督检查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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