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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我市2021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业经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十六届2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十四届13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江门市下达我市2021年再融资债券额度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我市根据财政收支情况和相关政策要求于今年8月进行第一次预算调整。目前,受疫情防控常态化、减税缓税等多因素影响,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基金预算收支执行与第一次调整预算相比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规定,拟对我市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进行第二次调整。
一、涉及预算调整的相关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动事项
1.收入预算变动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50,120万元,增长7.5%,比年初预算增加8,14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预计完成313,15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5,520万元。
(3)调入资金预计完成90,786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数增加9,550万元。其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文件精神,将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暂时保留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13,000万元和基金预算结余15,53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和列支文化及教育等支出项目,相应调整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
(4)根据当年收到江门市下达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债务转贷收入预计完成24,73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712万元。
(5)根据2020年上级批复的我市财政决算情况,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完成34,53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789万元;去年结余预计完成29,18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6万元。
2.支出预算变动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61,061万元,由690,202万元调整为751,263万元。一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和执行情况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项目34,001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支出调增95,062万元。
(2)上解支出调增10,408万元,由44,913万元调整为55,32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动事项
1.收入预算变动事项。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6,47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8,00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完成165,21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8,21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预计完成10,71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058万元。
(3)根据江门市下达我市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资金(置换部分存量债务),债务转贷收入预计完成333,39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数增加45,700万元。若年底前上级再下达再融资债券资金,将结合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应调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并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4)调入资金预计完成25,5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539万元。
(5)根据2020年上级批复的我市财政决算情况,去年结余预计完成6,81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万元。
2.支出预算变动事项。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减71,147万元,由489,873万元调整为418,726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无法达到预期,相应调减部分支出。
(2)结合土地出让收入完成情况调整上解江门统筹土地出让收入,上解支出调减6,058万元,由10,372万元调整为4,314万元。
(3)调出资金调减9,151万元,由37,690万元调整为28,539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调增45,700万元,由52,540万元调整为98,240万元。
二、预算收支调整变动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变动(详见附件1)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1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739,578万元,总支出为739,478万元。此次预算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需增加102,927万元,从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739,578万元调整为842,505万元,总支出需增加71,469万元,从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739,478万元调整为810,947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31,558万元,全额为上级补助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变动(详见附件2)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1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590,625万元,总支出为590,475万元。此次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需减少37,690万元,从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590,625万元调整为552,935万元,总支出需减少40,656万元,从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590,475万元调整为549,819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3,116万元。
三、其他报告事项
(一)预算调剂情况。一是为支持国有企业发展,增强国有企业造血能力,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调剂安排“国有企业扶持补助”2,000万元。二是为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剂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8,0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调整情况。按照上级《关于加快地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新增债券资金在年内及时支付使用完毕,最大限度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充分考虑项目建设需求实况及工程预计完成情况,对2021年部分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分配项目进行调整(由于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为确保年内全额支付,将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实时调整项目间的额度)(详见附件3)。
(三)暂付款消化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财办〔2018〕41号)文件精神,以及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年底视收回存量资金和财力结余状况消化清理部分暂付挂账。
(四)其他情况说明。如当年财政收入预算未能按预期完成,年底将据实对财政收支结构进行调整,相应调减部分支出,确保实现收支平衡。
以上事项,请予审议。
3.2021年台山市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调整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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