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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台山市财政局5月28日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关于台山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如下: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6,522万元,比2018年收入完成数增收24,097万元,增长8.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344,582万元、调入资金69,4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926万元、上年结余55,33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802,78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97,277万元,比2018年支出完成数增支74,399万元,增长11.94%。
2.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0,895万元,比2018年收入完成数增收141,392万元,增长109.18%;加上级补助收入13,2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7,000万元、上年结余13,712万元,全市基金预算总收入合计394,81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75,201万元,比2018年支出完成数增支199,008万元,增长112.95%。
3.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30万元,为我市年度预算数530万元的10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30万元,为预算的100%。
4.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7,36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45,908万元,利息收入3,27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5,382万元,转移收入1,5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1万元,其他收入16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3,31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8,97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8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108,8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7,0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5,99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3,02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52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963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上级下达我市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1.8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29亿元,专项债务38.53亿元(含调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9.7亿元)。截至2019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8.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69亿元(含江门市本级划转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务36.75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债券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三)2019年财政管理与改革情况。
财政政策聚力增效,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降成本工作,加大创新驱动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人才发展战略,落实外贸稳增长扶持政策,推动旅游业提质发展。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提升。
助力融入湾区建设,支持打造活力城区,加快小城镇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
民生短板补足补齐,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繁荣。
坚持教育优先,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农林水发展,建设“健康台山”,支持文体事业,落实住房保障,强化社会治理。
政府债务管理规范,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
实现债务管理常规化,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
改革创新纵深推进,财政体制活力进一步彰显。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整合,狠抓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2020年预算草案
展望2020年我市经济社会总体呈平稳增长态势,但由于国内外环境和条件都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不明确因素依然较多。收入方面:受国内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力和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等因素影响,我市组织财税收入压力将不断加大。支出方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且要大力提质增效,既要保持合理适度支出强度,又要优化资金配置和结构、提高使用效益。综合分析,预计2020年我市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必须审时度势、综合施策、统筹安排,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2020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2020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江门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台山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江门市委“1+1+5”工作举措,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编制2020年预算的基本原则:一是积极稳妥,量入为出。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三是精准谋划,深化改革。四是绩效优先,硬化约束。五是防范风险,兜牢底线。
(二)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
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30,765万元,同比增长4.5%。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213,971万元、调入资金118,23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17万元、上年结余53,766万元,收入总合计741,549万元。
2.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根据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741,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687万元,上解支出30,6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067万元。
(三)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40,790万元,比2019年完成数增加69,895万元,增长25.8%。
2.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
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2020年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491万元、调入资金16,95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余11,999万元,收入总合计391,234万元,拟安排支出391,134万元。
(四)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83万元,相应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83万元,其中: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4,500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83万元。
(五)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41,04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6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7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0,08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入25,3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74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0,58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21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586万元。相应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8,775万元。
(六)2020年全市非税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非税预算收入9,465万元,相应安排全市非税预算支出9,465万元,主要是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七)2020年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8.44亿元(含江门市本级划转一般债券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69亿元(含江门市本级划转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务36.75亿元。2020年到期偿还本金2.6亿元,利息1.97亿元,已列入财政预算安排。2020年1月上级下达我市2020年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2亿元,4月下达我市2020年再融资债券额度1.5882亿元。
(八)2020年全市“三保”支出计划安排情况。
按照省级统计口径,经江门市级审查通过,2020年我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计划安排支出共484,965万元,其中:保工资270,247万元、保运转9,613万元和保基本民生205,105万元。从地方保障角度,2020年我市保工资支出共319,581万元。
(九)2020年全市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支持构建现代经济体系。
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把创新驱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全面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加快我市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一是安排创新驱动资金6,241万元。二是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前来创新创业,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560万元。
2.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教育教学环境,提升全市教育水平。
二是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三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五是提升居民安居幸福感。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安排保障性住房支出2,856万元。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安排敏恒房地产配建政府人才公寓室内装修工程资金2,290万元,解决各类人才安居问题。
3.支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一是服务农村农业,推动乡村振兴。支持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的大湾区城市,切实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4.支持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继续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支持抓好污染防治,推动污水处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提质增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夯实社会综合治理平台。
按照预算法规定,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经批准前,提前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104,574万元、项目支出174,825万元,合计279,399万元。
三、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努力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推动财政运行稳中向好。
(二)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生活质量持续提高。
(四)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推进财政管理科学高效。
(五)强化作风能力建设,全力打造财政铁军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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