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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9-02-15 09:19:00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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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29日在台山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台山市财政局局长 吴东文

 

各位代表:

我受台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2,425万元,为我市年度收入计划数282,828万元的103.39%,比2017年收入完成数增收25,587万元,增长9.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276,951万元、调入资金41,02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3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60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732,392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290万元,比2017年支出完成数增支121,356万元,增长24.03%。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受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土地出让收入未能如期实现等因素影响,相应调整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业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运行保持平稳态势,顺利完成预算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9.6%,延续了今年以来较为平稳的运行态势,超出年初预算3.39个百分点,顺利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是非税收入同比小幅增收,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按照逐步做实收入的要求,全市非税收入完成9.08亿元,同比增长2.06%。全市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31.07%,比去年同期下降2.2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持续优化。

三是支出结构继续保持优化趋势,重点支出有保障。我市财政部门坚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支出进度,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我市重点项目落实。八项支出完成437,739万元,同比增长4.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89%。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省“十件民生实事”投入26,6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6%;江门市“十件民生实事”投入66,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5%。

2.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9,503万元,比2017年收入完成数减收125,243万元,下降49.16%;加上级补助7,435万元、调入资金8,917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2,000万元、上年结转27,737 万元,全市基金预算总收入合计225,592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193万元,比2017年支出完成数减支57,990万元,下降24.76%。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土地出让收入未如期实现以及债务管理要求,相应调整2018年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业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3.2018年国有资本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00万元,为我市年度预算数2,362万元的21.1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00万元,为预算的21.17%,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2,75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07,361万元,利息收入3,47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176万元,转移收入1,6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万元,其他收入0.72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6,8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38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0,4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0,8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12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11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383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116,705万元,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2,838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上级下达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52.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29亿元,专项债务28.83亿元。截至2018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9.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85亿元(含江门市本级划转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务27.19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债券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要求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2018年财政管理与改革情况。

1.全力稳增长、促转型,支持县域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我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二是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2018年全市科技投入12,332万元,为我市企业发展壮大以及发展更高水平的创新型经济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加快落实珠西战略。积极协助355个企业(项目)获得先进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等专项资金14,730万元,力推企业转型升级。四是积极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用好2018年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5.2亿元,推动我市农村信用社改制,为促进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夯实基础。五是深入扶持外贸发展。认真落实我市外贸稳增长政策,投入资金493万元,促进我市外经贸平稳发展。六是大力支持全域旅游发展。投入资金784万元,加快形成“一核两廊三片区”旅游发展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质量。

2.加快提能级、促融合,带动城乡发展更趋协调。

一是支持建设现代新区。投入资金11,667万元,用于建设新行政服务中心、华侨文化广场、档案馆及华侨文化博物馆,完善南新区公共配套。二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5.21亿元,用于城区道路改造、深茂铁路台山站站场周边土地整治等项目,逐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提升城市景观风貌。投入资金4,855万元,用于修复文化老街,推动道路绿化工程、“花树小道”工程、社区公园建设,促进旧城区活化提亮。四是力促乡村产业振兴。加快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PPP实施进程,投入首期项目资金2.7亿元,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势农产品,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支持台山中国农业公园建设,投入资金1亿元,促进特色农业、岭南休闲旅游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五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464万元,全面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环境提升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3.扎实办实事、惠民生,保障人民福祉显著改善。

一是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投入119,209万元,落实“三二一”工程,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健全扶困助学体系,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投入98,982万元,提高民生待遇标准,落实就业和再就业财政补贴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三是推动农林水整体协调发展,投入89,842万元,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实施精准扶贫,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抓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四是促进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投入76,119万元,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完善医保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五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16,334万元,完善基层文体设施建设,补齐文化短板,保障“三馆”免费开放和各项体育赛事顺利开展,助力全市创文工作。六是推进住房保障建设,投入5,953万元,加快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落实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七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投入27,945万元,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台山”。八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投入3,908万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4.坚决防风险、守底线,确保政府债务管理规范。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健全债务风险化解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完善债务数据库,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抓好定期监测工作,通过负债率、偿债率等债务指标,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控,确保我市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二是发行新增债券,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我市在限额内积极向上争取,获得省财政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2亿元,为市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支撑。三是加强预算管理,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做好政府债务偿还预算安排,制定分年度偿还计划,列入中期财政规划,逐步妥善化解政府债务。

5.积极强管理、激活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

——落实两大“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预算支出进度“按月通报”机制,完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预算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二是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全年累计发生公务卡结算3,729笔,消费金额885万元,有效减少现金结算开支,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

——加强四大“管理”。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认真开展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8年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列入绩效申报的预算金额18,571万元,通过绩效评价,减少了不合理支出,使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全年审批结案预结算2,486项,核减造价总金额2.2亿元,核减率为7.40%。四是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的采购项目824项,采购预算金额48,69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6,693万元,节约资金2,006万元,节约率4.12%。

——抓好两大“工作”。一是认真开展2018年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农村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检查、整改工作,规范办公用房的配备使用。

各位代表,2018年我市财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平衡难度逐步加大;二是财政预算的精细化水平不够高,绩效管理亟待加强;三是融资平台债务规模较大,隐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展望2019年,我市经济有望延续平稳增长态势,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但也面临一定的变数。收入方面:受房地产交易势头有所降温、政策性减税降费和中美贸易战等影响,财政收入在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增速或将有所回落。支出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支出新增项目多,资金保障任务极重。因此,预计2019年我市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工作迎来新的挑战,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统筹谋划,积极施为,2019年也将是我市财政改革和发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

(一)2019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2019年预算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江门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台山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化对做好新形势下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编制2019年预算的基本原则:一是积极稳妥,收支平衡。财政收入要与我市经济增长预期相适应,财政支出预算要立足实际,充分考虑财力,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厉行节约,保障重点。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保障力度。三是民生优先,精准投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新增财力优先向民生倾斜,重点投向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四是依法理财,强化管理。继续推进财政法治化运行,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二)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

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309,971万元,同比增长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118,360万元、上年支出结转54,524万元、调入资金96,03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0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3,000万元,收入合计635,391万元。

(1)税收收入计划为227,390万元,比2018年增加25,810万元,增长12.8%。

(2)非税收入计划为82,581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减少8,264万元,下降9.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的26.64%。

2.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根据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635,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4,569万元,上解支出29,8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58万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三)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78,605万元,比2018年完成数增加349,102万元,增长269.57%。主要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增加。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计划39,51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计划3,13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计划423,3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计划9,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计划7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计划2,880万元。

2.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

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2019年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935万元、上年结余9,900万元、调入资金5,36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7,000万元,收入合计511,805万元,拟安排支出511,705万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四)2019年全市非税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非税预算收入9,465万元,相应安排全市非税预算支出9,465万元,主要是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五)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0万元,相应安排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0万元,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企业运作支出。

(六)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0,78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4,2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2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4,7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4,1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0,13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0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9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65万元。相应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8,140万元。

(七)2019年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9.04亿元(含江门市本级划转一般债券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85亿元(含江门市本级划转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务27.19亿元。

(八)2019年全市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坚持统筹协调,持续优化发展格局。

以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为立足点,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力打造城乡融合、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实施“七强八改九提升”行动,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安排“三清三拆三整治”奖补资金11,520万元,改造公厕资金849万元,强化村道亮灯专项资金600万元,“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300万元,强化医疗服务、卫生整治、公园建设、改造危房、改造塘沟和农村饮用水改造等资金1,606万元,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专项资金1,440万元,提升农村干部待遇专项资金2,152万元,其他微型消防站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资金345万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安排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366万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经费500万元,镇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2,617万元,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491万元,村级办公楼活动场所升级改造建设补助资金25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定量检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等其他农业专项资金396万元。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继续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上缴扶贫款877万元,安排新时期精准扶贫脱贫本级配套资金374万元,老区建设资金140万元等。加快提升城市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公交事业发展,安排纯电动公交购车补贴和老年人乘车补助等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3,840万元,“村村通班车”项目营运补贴80万元。加快改善城市面貌,安排城区老街活化改造资金4,500万元,舜德路景观提升工程资金500万元,城区道路加铺沥青资金1,500万元,华侨文化广场工程资金1,000万元,台城河截污管网工程资金1,000万元,其他城市道路改造资金等2,307万元。

2.坚持民生为重,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一是提高教育保障水平。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进办学条件,增加广大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获得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义务教育专项资金14,733万元,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扶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安排职业高中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1,339万元,中等职业困难学生免学费263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完善职业教育资金367万元。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安排农村边远山区教师岗位津贴2,366万元,教师培训费280万元,海岛和边远地区支教教师补贴71万元。优化教育环境资源配置,安排台城中心小学新校区、新宁小学建设工程及设备设施资金4,206万元,校车运营经费2,066万元,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经费300万元,中小学教学楼、饭堂、体育馆等工程资金1,977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配套资金426万元等。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支持创现设施设备资金800万元,赤溪中学复校改造工程和强镇复评经费550万元。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767万元。

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决做好底线民生保障,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特殊群体个人缴费补助资金11,524万元,上级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782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3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专项资金1,50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和生活津贴1,103万元,上级补助医疗救助资金和本级配套医疗保障精准扶贫资金3,449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557万元,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孤儿等专项经费442万元。切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安排2018年城乡退役士兵(官)自主就业安置一次性补助金和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资金1,286万元,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资金3,446万元,解决参战涉核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资金1,19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863万元等。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排政府高龄津贴和百岁寿星生活补贴1,476万元。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安排城乡居民殡葬费减免、丧葬补助费及市级单位殡葬抚恤金1,160万元。

三是提升公共文化保障水平。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丰富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广文化惠民,提升文化活动质量,安排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以及送文化、送戏下乡经费77万元,文物保护、广东音乐传承、两报一刊出版费、百姓健康舞等其他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67万元,海丝申遗专项经费163万元,城市公共道路、横街小巷、住宅区乱搭建、乱堆放清拆清理及其他创文专项经费489万元。支持体育惠民,促进全民健康,安排参加江门市第九届运动会及各项比赛经费140万元,新宁体育馆运营管理及体育场馆维修经费135万元,承办各项比赛经费、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和体育公园场地器材等体育专项资金88万元。

四是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安排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1,777万元,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经费608万元,行政村医生补助资金362万元,“医联体”扶持专项资金125万元,三平医疗服务补助经费200万元等。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安排本级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5,681万元,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医保个人缴费补助资金4,6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风险准备金113万元等。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1,455万元,孕前健康检查经费439万元,疫苗温湿度监控平台系统建设、药品制度改革、专用材料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运转、一类疫苗接种工作经费等公共卫生专项经费1,482万元。进一步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安排城乡计生家庭奖励资金3,877万元,计生节育奖励资金913万元,计生家庭特别扶助资金344万元,其他计生专项经费667万元。

五是提升住房安居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逐步改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住房条件,安排资金3,102万元,其中,四九镇坂潭锡矿棚户区安置楼改造项目资金1,100万元,廛溪城市棚户区安置项目资金770万元,四九棚户区道路配套工程资金17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工程资金1,047万元。

    六是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继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重点,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实现综治管理创新模式,安排综治视联网系统链路及服务项目资金232万元,综治视联网视频会议系统平台和终端设备项目资金318万元,江门市“雪亮工程”台山建设部分资金164万元,十三五规划前端建设项目资金289万元。切实扫除黑恶势力,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经费350万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城市交通运行环境,安排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经费1,193万元,缓解日益严峻的交通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安排总预备费7,620万元,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加大创新发展力度,安排创新驱动资金7,533万元,大力扶持优质骨干企业发展。其中: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3,222万元,科技创新专项扶持资金713万元,诚信绿卡计划扶持资金503万元,大型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专项扶持资金400万元,鼓励企业上规模和扩大生产专项资金98万元,小微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99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扶持项目资金90万元。

4.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全力支持绿色发展,加大自然生态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向前。完善水治理体系建设,支持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改善和河道养护,安排河长制专项资金1,437万元,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560万元。加强林业生态保护,安排林业新增生态公益林工作奖补经费、森林公园建设、森林小镇建设规划、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森林防火等资金403万元。改善大气环境,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上级和本级配套资金942万元,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发展质量。

三、率先作为、驰而不息,努力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

(一)以收支主业为根本点,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努力培育财源税源,支持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壮大,推动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加强税收征管,挖潜堵漏,确保应收尽收。严格控制非税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加强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不断加强预算约束力,健全预算执行通报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和有效性,真正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推进转移支付、债券、财政存量等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二)以提高质效为突破点,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扶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推动开放性经济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努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兴增长点。二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落实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政策等暖企行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着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政银保”融资项目实施,以财政资金撬动银行贷款,解决中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鼓励银行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减轻小微企业还款压力,降低资金周转成本。

(三)以人民福祉为落脚点,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大“三农”投入,继续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积极落实民生政策,兜牢民生底线,更好地解决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三是加强社会治理力度。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坚决打好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支持打击黑恶势力,保障综治维稳工作,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四)以深化改革为切入点,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继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滚动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两个核心环节为抓手,强化目标执行监控,扩大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严抓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要求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到位。四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类行为,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

(五)以防范风险为关键点,深入规范融资举债管理。

一是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统筹各项资金优先安排偿还到期政府债务,严格控制隐性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二是做好新增债券申报工作,落实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支持。三是积极助推我市PPP项目纳入财政部示范性项目库,争取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进一步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四是加快推动我市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提高企业自主融资及偿债能力,逐步化解债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五是积极开阔思路,拓宽融资渠道,保障省重点项目如黄茅海通道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政策落地。

(六)以从严治党为着重点,扎实锤炼干部队伍作风。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态若干准则;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财政系统内控机制,切实规范财政管理权力运行,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严格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勇担使命,开拓进取,抓好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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