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财政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本年报由五部分组成: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费用收支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的情况
(一)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不断更新栏目内容,以便于广大群众查询有关财政信息。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各栏目的内容,提升门户网站的可读性。2012年我局在网上服务大厅发布信息123条,具体包括: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本地财政快讯、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通知、会计管理资料更新、各类培训通知与留言解答等。
(二)完善政务公开设施,提升政务公开现代化水平。一是完善各办公场所的岗位职责公告栏和警示标识,并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适时调整公告内容;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的LED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设施,通过精简短句的方式滚动播放与财政信息密切相关的规定、公告等,提升财政信息宣传效果。
(三)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按既定方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六五”普法活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普法活动2次,并印制和派发台山市财政局管理制度汇编,让广大干部职工便于查询和了解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效果显著。
二、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和不予公开财政信息的情况。2012年我局未出现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和不予公开财政信息的情况。
三、财政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
四、因财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财政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事。
五、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及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我局门户网站浏览量较小,发挥的作用有待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工作覆盖面窄,缺乏深度和广度。
(二)工作建议:一是建议市政府通过各种途径推广组成部门的门户网站,切实发挥组成部门门户网站的作用。二是拓宽普法宣传工作的形式,推动开展区域性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规模,提升宣传质量。
(三)年度措施:一是丰富我局门户网站内容,以用户便利为向导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功能设置;二是充分利用本局现场的LED电子显示屏的设施设备,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现代化水平和工作效能;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联合有关司法部门、各镇(街、场)财政所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工作质量。
台山市财政局
2013年3月19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