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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5-03-26 07:13: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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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围绕财政工作中心、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逐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牵头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二)规范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三)抓好政务公开落实。为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结合2014年全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四)切实加强载体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及宣传栏、公开栏等传统媒介,建立按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财政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目录,对目前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3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信息数为3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为9条。主要侧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布内部机构设置、财政局职能及内设室职责;二是本局政务动态、财政相关法规、办事指南;三是年度财政工作报告、预决算报告;四是会计管理及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等信息;五是财政具体业务,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群众办的实施进展情况等。

(二)深入推进台山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入推进我市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江门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江财预[2014]47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江门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江府办[2014]14号)等文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台山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台府办[2014]51号)(以下简称《通知》),并已印发执行。《通知》对我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公开渠道和工作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为我市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12月,我局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市财政局的网页依法公开了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情况(含“三公”经费)。加大“三公”费公开力度,引入社会化的监管机制,保障群众监督权和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申请人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相关资料,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 2014年11月3日我局收到一份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信函,因申请人未提供与本人生产、科研等直接相关的资料,我局于2014年11月10日寄出政府信息公开补充申请的告知书,后未收到相关补充资料。 

四、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各条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对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财政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或执法活动的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予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为最大限度的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我局对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全部减免所有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公开的信息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存在差距等。为此,2015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今年推进了台山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明年将进一步完整、细化政府财政预、决算,大力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推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加强网站建设和新闻宣传、做好公开查阅的基础上,探索信息发布和沟通互动的新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台山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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