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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6-03-02 06:56:4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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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围绕财政工作中心、真抓实干、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现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5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牵头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二)规范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三)切实加强载体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及宣传栏、公开栏等传统媒介,建立按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财政相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目录,对目前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随时保持更新。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4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信息数为8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1条。公务微博  7条、公众微信4条。主要侧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布内部机构设置、财政局职能及内设股室职责;二是本局政务动态、财政相关法规、办事指南;三是年度财政工作报告、预决算报告;四是会计管理及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等信息;五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情况;六是财政具体业务,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群众办的实施进展情况等。

    (二)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市财政局按照有关程序通过局网页依法公开了我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根据江门市监督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等内容。此外,按照有关规定,有效地指导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明确提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时间、途径以及工作要求等,并分发公开范本。截至年底,我市部门单位已基本实现本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015年,我市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080.13万元,同比减支1624.85万元,减幅21.08%。各项指数都相应下降,其中:会议费减支1015.4万元,减幅46.14%;因公出国(境)费减支1.44万元,减幅1.32%;公务用车购置费减支123.1万元,减幅37.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支253.51万元,减幅9.81%;公务接待费减支231.4万元,减幅9.32%。

    (三)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按时做好回复工作。 每年人大政协会议后都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许多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局担负着全市各项交通建设、养老医疗、体育文化、教师待遇、农村环境、水利工程等等各方面的民生任务,涉及人员广泛,业务繁多,情况复杂。为了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回复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给群众满意的答复,我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承办工作的各项要求,把承办工作作为解决问题、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对各项建议提案进行认真答复和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措施有:一是提高认识,精心安排。在收到建议提案承办任务后,我办把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分类排队,并一一登记,确定主办单位、承办股室、答复时间等等。要求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按时办结,确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二是联系实际,改进工作。我办要求各股室必须做好深入研究,并与其他协办单位做好沟通联系工作,每案必须有明确的答复意见,做好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三是经常督促,强化落实。我办按照时间进度经常督促各股室按时按质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承办工作,并定期给局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我局的措施,我局所承办的各项建议提案在9月份已全部完成,做到了主办单位满意,人大、政协部门满意。

    (四)积极推进我局政府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开通及发动工作。现阶段,新媒体手段是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台山财政宣传工作,将有关财政政策和财经知识最新动态等给予及时发布和链接,提供学习和参考,推进政务畅通,我局开通了微博(台山市财政局)和微信(台山财政),并广泛发动机关全体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添加关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程。申请人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相关资料,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 2015年未收到任何已申请公开内容。

     四、不予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各条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对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财政保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涉密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或执法活动的信息、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均不予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为最大限度的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我局对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全部减免所有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公开的信息量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值相比存在差距等。

     2016年,我们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是加强指导。加强对全市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借鉴外地和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总结成功经验,完善信息化公开有关规章制度,使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继续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将进一步完整、细化政府财政预、决算,并指导其他部门单位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政府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宣传发动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台山市财政局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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