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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台山市财政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2020-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现将工作综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集约化在台山市政府网站的市财政局站点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24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4条,部门文件信息97条,重点领域了信息29条,人事信息14条,其他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项,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把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列入领导分工和股室职能,局办公室制定台山市财政局202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明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透明,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主要领导主持开展专题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四)平台建设情况。新增“扶贫资金政策”和“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专栏。再次梳理台山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专栏,落实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之一-“财政预决算领域”建设。2021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着力做好信息更新保障工作,及时主动更新各栏目信息,所负责的栏目没有存在空白栏目,没有发生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财政局局严格按照《台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切实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机制,严把保密审查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年内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通过“互动交流”等栏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改正网友指出错误。通过整理《台山市2021年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相关资料,开展自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台山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平台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接下来,台山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部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加大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抓好建议提案办理。承办江门市、台山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江门市、台山市政协委员提案共101件,全部为会办件(其中江门市建议提案主办65件;台山市建议提案主办36件)。江门市和台山市建议提案分别在3月份和5月份全部办复,实现了“办复率100%、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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