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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财政局2017年重点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 2017-12-26 02:54:56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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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财政局2017年重点工作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局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预备项目计划的通知》(台委办〔20172)、《关于印发台山市2017年重点民生工程计划的通知》(台委办〔20173号)、《印发台山市项目攻坚落实年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委办〔20178号)、《关于印发台山市2017年工作任务清单通知》(台委〔201712号)及《关于印发我市台开恩协同发展2017年突破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对2017年重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全年的重点工作量化分解到具体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股室)和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市财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内容

我局负责承办的市委、市政府2017年重点民生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突破项目、政府工作任务清单、攻坚落实年项目等共105项(详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吴东文

副组长:颜伟聪、冯剑波、颜运龙、陈健洪、

袁思民、刘月红、张俊清、黄景良

  员:黎海鸥、陈艺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刘月红

    任:黎海鸥

      员:马丽仪、余秀雅、邓艳宜、

梁远媚、余恩恩、麦俏群、

陈超宁、林  栋、邵志煜

领导小组主要职能:协调解决项目资金配套安排出现的困难;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各项工作;向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汇报项目(资金安排)进展情况。领导小组逢偶数月份定期召开一次例会,遇到重要情况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抓好我局2017年重点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要明确重点项目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将每项工作逐一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和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股室)要向领导小组进行“一月一报”重点项目的资金安排情况,保证财政资金基本到位。

(三)健全监督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项目和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督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对组织实施慢、开展不力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予以及时提醒,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确保年终各项任务全面完成。领导小组将在12月下旬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加强沟通协调。

    领导小组要加强与重点项目实施部门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同时协调好预算股及各支出股室对财政资金的调度。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在资金安排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实时研究,作出可行的解决方案,集中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市政府的重点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编制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安排情况表,按要求呈送市有关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本实施方案从20173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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