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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4-12-02 11:11:59
  • 来源: 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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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党组〔2014〕11号
 

关于印发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及属下单位:
现将《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台山市财政局党组
               2014年7月30日

 


台山市财政局2014年开展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根据《台山市纪委关于2014年我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现制订我局2014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为主题,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
二、教育对象
全局党员、干部,重点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活动时间为7-9月。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开展专题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十二届台山市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台山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有关党纪条规以及《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4)》等,深化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底线意识。
    (二)组织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江门市纪委联合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举办的“五邑廉洁清风”勤政廉政先进事迹宣讲活动,树立了一批作风优良、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五邑廉洁清风”勤政廉政先进事迹宣讲活动,让党员干部对照先进典型比一比,营造“学典型、赶先进、创佳绩”的浓厚氛围。要深入挖掘我局的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把好财政资金关”等重要岗位上作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教育作用,弘扬新风正气。要及时和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宣传报道勤廉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举办情况。要将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及报告会等活动举办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市纪委。
(三)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围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严明组织纪律、锻造优良作风”这一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针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要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会等,查摆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单位和党员干部比较突出的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四)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联合市法院组织开展的“进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根据法院审判对象的不同,组织相应的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让他们走进法院庭审现场听一听,教育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勤政廉政。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开展的“进高墙”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市纪委部署安排,组织单位主要领导以及近两年来提拔的科级干部赴江门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拒腐防变。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细算账”教育活动。通过印发贪官的忏悔书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对照“七笔账”(家庭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健康账、自由账)算一算,教育党员干部珍惜生活、廉洁自律。四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要认真组织观看省纪委摄制的《被玷污的净土—广东省科技系统系列腐败案反思录》《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原市委书记曹鉴燎案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9月9日前,各股室(单位)要提交一篇“细算账”教育活动或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心得体会原创文章(电子版),局党组挑选出三篇优秀文章上报市纪委,市纪委将组织人员评选出一批优秀文章向《中国纪检监察报》《广东党风》、南粤清风网等媒体推荐,同时在台山廉政网(台山纪检监察网)刊出。
(五)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活动。各股室(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依托地方或部门文化资源,创作、传播各具特色的廉洁文化精品。一是开展党风廉政理论征文活动。组织我局党员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国监察杂志社、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和国家风尚网联合举办的“严明组织纪律,增强党性原则”理论征文活动,要求各股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选定研究方向或论文题目,组织人员开展调研,积极探索创新,提交一批高质量的论文。二是开展“廉洁读书月”活动。根据省纪委、市纪委要求,积极发动我局党员干部、职工参加第四届全省廉洁读书月活动,围绕读廉洁图书,紧密结合反腐倡廉、纠正“四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实际,自主撰写读后感,在机关内掀起读廉洁书籍的良好风气,营造廉荣贪耻的舆论氛围,打造财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品牌。各股室(单位)请将党风廉政理论征文电子版于10月8日前、“廉洁读书月”征文电子版于10月20日前报局人事教育股(联系人:谭丽,联系电话:5500522,电子邮箱:czjrsg@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纳入党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做到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重要部署亲自研究,重要活动亲自参加,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言传身教。对学习月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落实措施,坚决整改。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落到实处。为防止教育活动流于形式,局纪检组要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局党组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细化、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
    (三)注重宣传总结,巩固教育成果。局党组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具体做法和要求,自觉投入到活动当中。加强新闻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QQ、局域网络、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做法、成效,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结束后,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认真总结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并及时汇报市纪委,进一步巩固教育活动成果。

 

台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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