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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财政局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5-12-01 01:30:59
  • 来源: 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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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财政局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及属下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台山市财政局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山市财政局

                              2015331

 

 

抄送:局领导。

台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331日印发

台山市财政局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局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局职能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2015年市重点民生工程计划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中共台山市委台山市人民政府2015年倒逼项目(主要考核目标)的通知》工作要求和局主要职能工作,我局对2015年重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全年的重点工作量化分解到具体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股室)和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市财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内容

我局负责承办的市委、市政府2015年倒逼项目(考核目标、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中心工作)共71项(详见附件1,其中牵头1项、协办70项);局主要职能工作共97项(详见附件2)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吴东文

    副组长:颜伟聪、冯剑波、颜运龙、陈健洪、袁思民

  员:陈巧慈、赵增良、黄景良、张俊清、黎海鸥、

        刘月红、陈艺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颜伟聪

    任:陈艺敏

      员:谭丽、黄梦池、肖琳、余秀雅、张太康

领导小组主要职能:协调解决项目资金配套安排出现的困难;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各项工作;向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汇报项目(资金安排)进展情况。领导小组逢偶数月份定期召开一次例会,遇到重要情况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抓好我局2015年重点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要明确重点项目和职能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将每项工作逐一细化具体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和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股室)要向领导小组进行“一月一报”重点项目的资金安排情况,保证财政资金基本到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主要职能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健全监督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项目和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督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对组织实施慢、开展不力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予以及时提醒,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确保年终各项任务全面完成。领导小组将在12月下旬对重点项目和职能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加强沟通协调。

    领导小组要加强与重点项目实施部门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同时协调好预算股及各支出股室对财政资金的调度。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在资金安排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实时研究,作出可行的解决方案,集中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市政府的重点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编制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安排情况表,按要求呈送市有关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本实施方案从20154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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