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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舜德路176号,邮编:529200,电话:0750-5563802,传真:0750-5563806,电子邮箱:tsgsj@126.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含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许丽华电话:556380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材料综合、新闻宣传、保密、政务信息、政务督办、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网站管理、信息化建设、舆情监测、安保、机关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局业务统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
(二)人事监察股。联系人:伍翠莲电话:5563831
负责机关和所属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等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拟订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效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所属机构的党群工作。
(三)装备财务股。联系人:李树廉电话:5563888
组织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筹指导全市市场监管执法装备的管理和规范相关工作,指导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组织编制机关和所属机构经费预算、决算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监督所属机构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管理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票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及罚没款项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基本建设规划和项目,监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及大项支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等。
(四)政策法规股。联系人:李雾桢电话:5563878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审核;组织和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制度的拟定、协调和发布;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和听证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工作;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承担或参与组织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标准、体系、制度及机制建设等工作。
(五)登记注册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联系人:赵冰电话:5563826
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则、标准、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库、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承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承担本系统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结果反馈、发证发照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股室(队、所)做好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和操作规范;牵头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有关工作。
(六)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加挂便利营商促进股牌子)。联系人:苏建明电话:5563810
负责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的调查研究,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升级转型;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拟订便利营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便利营商的综合性调研,研究提出便利营商的政策建议;组织对本系统实施便利营商政策措施的检查、评估;指导本系统有关便利营商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协助市“两新”组织党工委开展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
(七)标准化股。联系人:陈国欢电话:5563851
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协助组织制定、修订有关地方标准的相关工作;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行标准联盟和社团标准建设;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监督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工作。
(八)企业监督管理股。联系人:邝立仁电话:5563217
拟订企业监督管理及信用分类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组织各类市场主体经营安全监管,指导查处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拟订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信息征集整合与公示,指导办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公示工作,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和市场主体信用预警服务;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推进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组织打击、约束失信行为。
(九)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协调股。联系人:林豫军电话:5563887
统筹协调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统一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办、考核工作;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管理使用、督办考核及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工作;承担对流通领域有关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建立并实施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承担台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小组有关工作。
(十)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联系人:周志波电话:5563858
组织商标和特殊标志管理工作;指导辖区企业省著名商标的申报、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驰名商标案件材料报送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活动;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商标专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指导广告行政许可的实施;承担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益广告的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广告业统计工作;综合协调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指导广告监测及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一)市场规范管理股。联系人:黄少文电话:5563838
承担依法规范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工作;负责动产抵押物、经纪人、拍卖行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查处市场经营违法行为。
(十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人:朱卓盛电话:5563868
负责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网络商品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经营性网站实施网上亮照经营;规范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商品质量管理行为;指导处理网络商品交易消费纠纷投诉举报和消费维权,定期发布网购消费警示,指导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违法案件;建立和管理全市经营性网站主体数据库;协调建立跨部门网络市场监管合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十三)质量股。联系人:谭积恩电话:5563893
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质量发展、质量强市战略和规划、品牌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质量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承担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管认证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部署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的专项整治;指导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依法构建产品、设备、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与防范管理机制;汇总全系统风险信息,组织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防控联动机制;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承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风险分析等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工承担与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协作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
(十四)计量股。联系人:谭立基电话:5563856
统筹协调全市计量发展规划,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和校准行为以及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推行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工作。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系人:杨楚平电话:5563879
承担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监督管理相关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承担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相关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高耗能承压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联系人:陈明辉电话:5563863
承担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统筹管理和组织开展全市流通领域商品及有关服务抽查检验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指导查处违反商品质量法规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环境和消费维权政社共治;承担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
直属行政机构
市场监督执法大队(挂市打击传销办公室、市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牌子),正股级。联系人:黄志海电话:5563870
组织、指导、监督、协调经济检查、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查处和指导查处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限制竞争等各类不正当竞争和走私贩私案件;组织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打击传销工作,依法查处和指导查处传销、直销违法案件;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禁毒等综合执法工作;协助上级查处违法案件;参与查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案件和大案要案;负责维护全市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相关行政执法的管理;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派出机构(市监所地址及电话,请移步至“机构职能”-“市场监管所电话号码”查询)
设置13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名称规范为“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所”,均为副科级建制,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具体设置如下:
(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台城街道北起环北大道,南至缠溪、横湖村委会;东起香雁湖村委会,西至礼边村委会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台城街道北起沙坑村委会,南至罗洞村委会;东起北郊路,西至泡步村委会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三)大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大江镇、水步镇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四)白沙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白沙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五)深井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深井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六)汶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汶村镇、北陡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七)海宴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海宴镇(含海宴华侨农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八)端芬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端芬镇、广海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九)三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三合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九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四九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斗山镇、冲蒌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都斛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赤溪镇、都斛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川岛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川岛镇(含上川、下川)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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