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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江门市和台山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的饼干、酒类、食用农产品、饮料、面制品、肉制品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第8期),共25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246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相关抽样品种明细详看附件。
不合格信息:
1、台山市台城郭影霞鲜鱼档经营的鲈鱼经抽样检验,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100μg/kg,实测值为169μg/kg,判定为不合格;
2、台山市台城梁衍良蔬菜档经营的芹菜经抽样检验,为毒死蜱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0.05mg/kg,实测值为0.34mg/kg,判定为不合格;
3、台山市台城邝少玲蔬菜档经营的豆角经抽样检验,为灭蝇胺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0.5mg/kg,实测值为1.0mg/kg,判定为不合格;
4、台山市台城马炳桓蔬菜档经营的芹菜经抽样检验,为毒死蜱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0.05mg/kg,实测值为0.34mg/kg,判定为不合格;
5、台山市台城白水市场黄玉匀经营的豆角经抽样检验,为氧乐果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0.02mg/kg,实测值为0.059mg/kg,判定为不合格;
6、徐超华(新美琴市场139号档)经营的泥鳅(淡水鱼)经抽样检验,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100μg/kg,实测值为658μg/kg,判定为不合格;
7、李国炎(新美琴市场260~261号档)经营的三黄鸡蛋和农家蛋经抽样检验,为磺胺类(总量)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3.47x10³μg/kg和2.83x10³μg/kg,判定为不合格;
8、台山市台城关钜华蔬菜档经营的香芹经抽样检验,为毒死蜱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0.05mg/kg,实测值为0.96mg/kg,判定为不合格;
9、台山市台城益家米店经营的黑芝麻经抽样检验,为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3mg/g,实测值为4.6mg/g,判定为不合格;
10、台山市冲蒌镇重富河粉档经营的云吞皮和湿河粉经抽样检验,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检出,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实测值为0.233g/kg和0.0136g/kg,判定为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台山市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汇总表(第8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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