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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台市监罚送告〔2024〕118号
  • 2024-04-29 09:09:34
  • 来源: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台山市新辉腾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4月25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台市监罚告〔2024〕148号),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台市监罚告〔2024〕148号),内容是:你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台市监罚告〔2024〕148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颜晓东    联系电话:0750-5505678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朝阳路16号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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