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台市监罚送告〔2024〕TS001号(广东成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2024-02-01 17:45:28
  • 来源: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广东成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台市监罚催〔2024〕TS001 号),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台市监罚催〔2024〕TS001 号),内容是:本局于2023年7月12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市监处罚〔2023〕188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缴纳罚款150000元;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罚款150000元(加处罚款计算说明: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4500元,从2023年9月28日起,截至2024年1月12日,共107日,加处罚款数额共计4815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的规定,加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罚款的数额15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台市监罚催〔2024〕TS0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张远平  联系电话:  0750-5488471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四九镇四九圩永兴街87号之1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