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台山市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多措并举,坚决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登记违法行为。 一、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公信力。一是积极开展宣传引导,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LED屏滚动展示、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维权指引,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二是加强宣传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让广大群众了解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的推行时间、办理流程等事项。 二、开展专项行动,发挥影响力。一是迅速召开专项清理行动会议,理清职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将任务按照属地原则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基层所、量化到人。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辖区内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结合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重点检查两年以上未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集中清理。 三、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约束力。充分发挥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作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有关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登记的投诉举报。确保维权服务站有效运转,方便就近投诉,实现维权关口前移,及早处置苗头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早解决。 四、加强协作监管,形成震慑力。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和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二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助当事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的违法行为人,并及时将案件线索、证据移交给相关部门,建立遏制冒用身份证信息骗取登记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