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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台市监执法〔2021〕11号
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2021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1年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态势,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围绕十大攻坚行动,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紧盯大宗消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品种,瞄准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结合以往抽检发现的问题,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覆盖所有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包括网络和进口食品。
(三)坚持专常互补。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四)坚持检管结合。结合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实现抽检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核查处置、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机结合;针对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领域加大抽检力度。加强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开展会诊会商,联管联动。
(五)坚持三级联动。省、市、县三级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调度抽检任务、统一规范程序标准、统一数据分析利用。在保障抽检计划实施的基础上,根据地区、产业和消费特点安排本地专项抽检任务。
三、任务安排
(一)抽检范围
全面覆盖辖区各街、镇。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学校食堂,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监测。
均衡抽检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日常消费品种,每季度安排重点抽检品种,并同时兼顾食品季节性和节令性的特点。重点加大对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具体抽检内容见附件《2021年台山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表》。
(二)抽检批次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市2019年辖区内常住人口数,2021年我局承担食品抽检任务量(千人6批次)为2641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量(千人1.2批次)为744批次。
(三)抽检时间
原则上在全年均衡分配,按照时序进度“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原则,6月22日前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50%;9月22日前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75%;12月20日前100%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任务。
四、信息公开
全面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在严格核实食品抽检信息后,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抽检信息,推动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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