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江门市实行企业“省内迁移通办”模式
  • 2024-05-29 17:31:35
  • 来源: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江门市依托省市场准入业务系统,实行“省内迁移通办”模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直接在迁入地提交迁移登记申请材料,便可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结”。

        以往,企业迁移业务一直是企业办事的堵点难点之一,此前,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登记监管档案信息不共享、迁出迁入需两头审批等,往往造成企业跨区、跨市迁移要“多地跑”“折返跑”,完成1次迁移花费时间长,企业需要流转的流程较为繁琐。如今,“省内迁移通办”模式极大简化了办理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间,让企业整体迁移更加流畅高效。

        广东“省内迁移通办”政策推出后,企业可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将原先的迁入预审、迁出登记、迁入登记3个环节,整合为迁入登记一个环节,实现企业迁移“一地办”“一次办”,即只需要在迁入地一地完成,变“至少跑3次”为“只跑1次”,将迁移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办结,极大简化迁移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服务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有效助力我省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企业迁移办事指南: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700MB2C90725T3440125017032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