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4-05-30 16:55:02
  • 来源: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出台了《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经8月1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该《办法》同时列入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办法》第四条关于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类别及明细定为以下四类:(一)调味品:味精(分装);(二)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调味茶;(三)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四)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为做好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工作,市局配套制定了相关文书资料,现发给你们在许可过程中使用。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并于每月10日前填报《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5)。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申请人告知承诺制申办告知书

2.告知承诺制许可承诺书

3.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4.撤销许可文书模板

5.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_附件1-5.zip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