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场监督管理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经营主体普通注销登记指引
  • 2024-05-28 17:35:08
  • 来源: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市场主体因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适用对象

各类经营主体。

二、办理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

(二)发布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信息。同时清算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向社会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依法通过报纸发布,公告期为45日(个人独资企业无法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期为60日)。

(三)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负责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的业务;结清职工工资;缴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罚款和罚金;向海关和税务机关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滞纳金、罚款、缴纳减免税货物提前解除海关监管需补缴税款以及提交相关需补办许可证,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应当接受处罚。缴纳罚款;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企业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处理对外投资、股权出质等。

(四)分配剩余财产。以公司为例。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制作清算报告。

1.公司清算组在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

2.非公司企业法人应持清算报告或者出资人(主管部门)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报告和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应由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确认。

3.合伙企业的清算报告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确认。

4.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报告由投资人签署确认。

5.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清算报告由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2/3以上成员签署确认。

6.对于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报告由人民法院确认。

(六)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在完成清算后,需要分别注销税务登记、经营主体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涉及海关报关等相关业务的公司,还需要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等事宜。

三、业务办理途径

(一)广东政务服务网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s://qykb.gdzwfw.gov.cn/qcdzhdj/

(二)其他网上申报途径

◆江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审批全程电子化智能化系统,网址:http://djzc.jiangmen.cn/jmdj-pc/#/

(三)窗口申办途径

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

区域

地址

咨询电话

蓬江区

江门市蓬江区丰乐大道10号天悦星院10号楼二楼

3833039、3833038

江海区

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88号

3861670

新会区

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6297106

台山市

台山市台城德政路58号

5563829

开平市

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

2208216

鹤山市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行政服务中心

8933863

恩平市

恩平市恩城广青街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71号窗口

7826166

江门市

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

3871047、3871058

附件:

1.公司普通注销登记指引

2.公司普通注销(破产清算)指引

3.公司普通注销(合并分立)登记指引

4.分支机构普通注销登记指引

5.非公司企业法人普通注销指引

6.合伙企业普通注销登记指引

7.个人独资企业普通注销登记指引

8.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登记指引

9.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普通注销登记指引

附件下载:

附件1:公司普通注销登记指引.docx

附件2:公司普通注销(破产清算)指引.docx

附件3:公司普通注销(合并分立)登记指引.docx

附件4:分支机构普通注销登记指引.doc

附件5:非公司企业法人普通注销指引.doc

附件6:合伙企业普通注销登记指引.doc

附件7:个人独资企业普通注销登记指引.docx

_附件8: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登记指引.docx

附件9: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普通注销登记指引.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