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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局突出“高、严、重” 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
  • 2015-05-29 03:16:27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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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局突出高、严、重”  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

今年春季以来,台山市局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立足工商职能,坚持“依法履职,积极创新,严格监管”的原则,围绕突出“高、严、重”标准,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局在开展农资商品清查行动中,共检查农资经营户454户次,已立案查处不合格化肥案件3宗,罚没款1.35万元,没收不合格化肥3500公斤,目前,有2宗不合格化肥案件正在侦查阶段,有效打击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经营行为,维护了全市农资市场安全稳定。

一、突出政治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台山市局充分认识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把红盾护农保春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政治敏感性。组织系统干部认真学习《2015年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江门市工商局、台山市打假办关于《江门市人民政府打假办关于印发〈江门市2015年春季农资专项打假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学习,领悟文件的内涵,加深对文件的理解。提高对“红盾护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局专门成立了“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基层工商所开展2015年春季农资专项打假行动,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三是加强部门联动。部门之间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统筹协调,坚决摒弃推诿、单打独斗的做法,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充分发挥农资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种子、农药等市场监管工作。

二、突出监管严格,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一是加强主体资格监管。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监管,依法清理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经营主体,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今年1-3月份新开业申请营业执照农资经营户共13户。二是加强源头监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加强法》,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好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销售凭证等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农资商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三是打造放心平台。依托网格化监管平台,健全落实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努力培育打造农资经营放心示范平台。

三、突出整治重点,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一是突出整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加大对经营标签不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经营假冒注册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农资产品以及农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经营化肥农药企业或门店进行清查,对涉嫌违反有关规定利用包装标识对农药产品用途或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据统计,今年1-3月份共立案查处农药虚假宣传案件13宗,罚没款15.6万元。二是突出整治不合格产品。加大对不合格农资的清查力度。今年目前为止,共配合省工商局在我市组织抽检化肥样本15份,配合江门市工商局指导工商所办理农资案件抽检化肥样本1份;三是突出专项行动要求开展整治。结合省局《关于不合格农资商品的情况通报》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查不合格肥料商品以及外包装标识与登记情况不符、产品标准编号错误等农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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