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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
  • 2015-05-29 03:08:33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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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2015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部署,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结合市局机关各单位的职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现作如下分工:

一、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上级出台的有关深化改革、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以及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由各业务股室负责,办公室、人事监察股、督察队配合。

(二)严格落实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

由人事监察股、财务股、督察队共同负责。

(三)把守纪律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奖惩的一项重要依据。

由人事监察股牵头负责,督察队配合。

二、强化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四)明确责任主体,市局党组书记与各分管局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由人事监察股牵头负责。

(五)制定《台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清单形式细化主体责任的内容。

由人事监察股牵头负责。

(六)认真执行市委有关要求,落实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市委述廉制度。

由人事监察股牵头负责,办公室配合。

(七)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出现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和发生问题不报告的,追究主体责任。

由人事监察股牵头负责。

(八)完善通报问责、定期向党组和分管领导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等制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由人事监察股牵头负责。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九)巩固和深化整治公款旅游、清退会员卡、治理“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成果,坚决遏制收送“红包”、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大吃大喝”等不正之风。

由人事监察股牵头负责,财务股和督察队配合。

(十)加强对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等项目的计划管理,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务接待、规范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行为。

由办公室、人事监察股、机关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财务股配合。

(十一)强化考勤制度、办公秩序等方面的日常检查督促,坚决克服纪律松弛的现象。

由人事监察股、督察队共同负责。

(十二)全面提升工商窗口服务质量,大力开展虚假广告、农资打假、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努力打造为民、高效、清廉的工商形象。

由市局各业务股室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法规股、督察队配合。

(十三)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由人事监察股、督察队共同负责。

(十四)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由人事监察股牵头负责,法规股、督察队配合。

(十五)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创新政风行风监督方式。

由办公室、人事监察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同负责,各股室配合。

四、打造工商特色的廉政文化,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

(十六)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

(十七)注重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与台山检察院联合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课。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

(十八)全面推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

(十九)完善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学习制度,业务工作培训班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讲内容。

由人事监察股,各业务股室配合。

(二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商机关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努力推动社会媒体对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

由办公室、人事监察股共同负责。

(二十一)抓好党建和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工商廉政网内容,办好办精反腐倡廉专栏和专题。

由办公室、人事监察股共同负责。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二十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和机制。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

(二十三)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

由机关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财务股配合。

(二十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物品的管理,推进资产设备管理精细化。

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办公室、财务股配合。

(二十五)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切实管好钱、用好钱。

由财务股负责。

(二十六)突出登记注册股、经济检查大队等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强化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监督,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由登记注册股、经济检查股、经济检查大队各自牵头负责,人事监察股配合。

(二十七)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以及亲属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督察队配合。

(二十八)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研究开发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系统。

由办公室、人事监察股共同负责。

(二十九)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

由登记注册股牵头负责,法规股配合。

(三十)推进“13”清单制度落实,依法确权、充分晒权、合理限权。

由企业监督管理股、法规股牵头负责,各股室配合。

(三十一)进一步健全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

由办公室、人事监察股共同牵头负责,各股室配合。

(三十二)重视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

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股室配合。

(三十三)重视行政诉讼案件的司法监督,促进工商机关依法行政。

由法规股负责。

(三十四)进一步深化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

(三十五)增强对舆情的敏感度,提高舆情监测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股室配合。

六、完善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机制,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

(三十六)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要按照抓早抓小的原则,及时调查核实。凡是属于实名举报的信访件,核查率要达到100%

由办公室、人事监察股共同负责。

(三十七)注意从业务投诉、行政听证和行政复议中发现背后可能存在的作风问题,特别是对涉及履职不到位、工作不作为、不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

(三十八)按照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完善排查、核查和通报机制。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

(三十九)对经查发现工商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诫勉、函询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

(四十)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入剖析,做到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及时查漏补缺,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

由人事监察股负责。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狠抓监督责任落实

(四十一)举办兼职纪检监察员业务培训班,更新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由人事监察股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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