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台山市工商联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二、机构设置
一、市工商联内设机构2个: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工作;经济信息与会员股。联系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和会员健康成长。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人员构成台山市工商联编制5人,实有11人,离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表2
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单位:万元
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单位:万元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名称: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单位:万元
注:
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 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取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 —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单位:万元
注:如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则本表为空。同时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以空表呈报人代会审议。
表10
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金额:万元
表11
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金额:万元
第三部分 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2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98.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8.33万元,占100%,比16年153.45万元增加44.88万元;17年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98万元,占63%,比16年97.18万元增加27. 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9万元,占31.7%,比16年50.60万元增加12.3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0.45万元,占5.3% 比16年5.67万元增加4.78万元。 增加费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提高至各项经费增加
三、“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台山市工商业联合会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7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保养费及其他费用。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1万元,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保养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5 万元,增加原因是各兄弟市、镇交流学习增多。
四、2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39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新时期工商联工作任务增加,新办公楼开支增多 。其中:办公费0.78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3.2万元,会议费3.2万元,福利费0,日常维修费0.5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办公用房水电费1.15万元,办公用房暖费0,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手续费0.025万元,接待费0.8万元,工会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资产68.62万元,其中移交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房屋一间,价值34.38万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27.5万元,其它办公设备6.74万元。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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