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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台山市科工商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5-11-11 01:23:4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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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知识产权股、科技管理股、经济运行股(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市中小企业局与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合署)、产业发展股、能源管理股、信息化股(挂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商贸流通股、外资管理股、贸易促进股、地震股(挂市地震监测台网牌子)、口岸管理股。
    2、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工业、商务、口岸、知识产权和信息化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商务、口岸、知识产权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3)承担推进全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拟订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4)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和参与市信息化试点工作。(5)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推荐和申报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6)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7)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科技外事等工作,拟订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8)促进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推进民营科技工作。(9)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处理和调解发生在本市的各种专利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10)指导专利中介机构、企业专利工作,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11)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规,拟订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的科普宣传工作。(12)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外经贸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13)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14)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引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15)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16)拟订有关规范商品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17)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18)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19)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20)协助推进国家、省及江门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21)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22)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等重点物资运输能力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2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24)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事项;指导、管理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指导投资促进工作。(25)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核准属市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加工贸易企业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进出口情况;分析加工贸易发展情况,指导和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26)指导、管理企业国内外市场的贸易业务;拟订促进贸易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并实施贸易促进活动和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规范贸易流通秩序;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组织境内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和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协助有关企业办理加入经贸行业有关商会、协会的手续;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台山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7)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统计、进出口统计和加工贸易企业统计工作,提供有关外经贸信息咨询服务;建立和管理外资企业档案,参与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28)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29)负责科技、口岸、商贸流通和外经贸信息服务体系的规划、开发和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建设。(30)负责口岸发展建设和现代化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口岸管理机构工作;负责口岸运行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31)指导协调市科学技术协会工作。(32)负责管理安排市级科技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3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核定行政编制4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总经济师1名(副科级),市中小企业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由副局长兼任,内设正股级领导职数14名、副股级领导职数9名。
市招商局参依公编制1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目前参依公在职人员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270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1.2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270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01.22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0万元,占支出预算20.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28.26万元,占支出预算26.96%;日常公用支出预算143.7万元,占支出预算5.32%;重点专项类支出预算1279.26万元,包括三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284.25万元,科学技术类900万元,节能环保95万元,共占支出预算47.36%。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境外(欧洲、香港、澳门)考察、拜访客商、投资推介会等招商活动10.74万元;(2)境外(香港、澳门)参展4.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去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该项费用列入招商经费专项统筹支出,而2015年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沟通,建议该项费用独立核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8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30万元,平均每辆3.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8.78万元,主要原因我局由原来四个局合并而成,职能整合,节约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局领导不再配备专车,全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同时,我局还注重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驾驶员节油意识,对公车注重定期保养,保持车辆良好的状态,降低公车维修费用。

3.公务接待125批次,2580人次,共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减少13.75万元,主要原因我局由原来四个局合并而成,职能整合,节约资源,公务接待次数和规模减少,同时我局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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