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基本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设置10个内设机构及职能如下: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宣传、信访维稳、督办、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牵头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ISO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地方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和评估;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工作。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收集、分析、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推广信息应用成果、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各镇(街、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信息统计工作。
2.住房保障股(市社会住房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贯彻落实有关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法规,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各镇(街、场)组织实施;负责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租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3.房地产和产权管理股
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的年度计划,实行宏观调控;负责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审批发放《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问题楼盘”处置;负责房地产权产籍的管理,审查、核发房地产权证(共有权证、他项权证);落实房屋政策;处理房屋产权纠纷;负责检查、指导直属单位的房屋交易登记工作;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4.房屋管理股
负责检查、指导市房屋租赁和房管所的业务工作;审核直管公房维修计划;负责公房维修;管理保障性住房;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调处毗连房屋纠纷;负责保修期外的房屋质量投诉;负责指导全市房屋管理和拆迁工作。调解、裁决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组织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及公益性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管理。
5.中介物业管理股
负责监督、指导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人员的资格管理;管理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市住宅维修资金的管理。
6.村镇建设管理股
负责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拟定。指导宜居城乡建设、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督导村庄整治及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指导“城中村”改造;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统计工作。
7.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管理股
负责建筑施工、监理市场行政管理。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受理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投诉和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纠纷;负责工程建设造价的监督指导。负责工程建设行政管理;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政策,制订建筑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和施工许可制度;负责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受理保修期内的房屋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投诉,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8.技术管理股(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负责建筑勘察设计市场监督;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论证和评审的审查;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推广建筑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技术工作;负责查勘、检测、鉴定市房屋;配合做好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9.财务股
负责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经济责任指标;负责局机关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审计;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管直属事业单位和代管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10.组织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思想教育、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干部培训、考核、工青妇、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决算编制人员为39人,实有37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55人。财政供给员人共96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5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部门将围绕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统筹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房地产去库存、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具体工作计划有:以去库存为主基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重点,推动建筑业上新台阶;以倒逼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上级任务落实,
包括抓好农村房危房改造及抓好保障房建设和管理;以“两学一做”为契机,抓好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等。
二、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收入决算总规模、各项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476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5年支出决算4760.39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96.39万元,占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8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964万元,占83%,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污泥防治支出1141万元,农村环境保护30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0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57万元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3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4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平均每辆2.5万元,同比减少43%。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联系开支。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22人次,同比减少40%。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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