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2021〕10号
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
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江门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共江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江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市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台山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市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镇(街)政府(办事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市人民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该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经向该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二、台山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以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依法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三、市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四、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部门及市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本通告,便于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全市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地址和咨询电话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
附件
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全市各行政
复议案件受理点地址和咨询电话
1.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台山市司法局),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富城大道128号,电话:0750-5528149。
2.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台山市司法局白沙司法所),地址:台山市白沙镇长安街37号,电话:0750-5811982。
3.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台山市司法局斗山司法所),地址:台山市斗山镇东风路83号斗山镇政府大院(海怡花园对面),电话:0750-5211351。
4.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台山市司法局端芬司法所),地址:台山市端芬镇人民政府南侧,电话:0750-5355211。
5.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台山市司法局海宴司法所),地址:台山市海宴镇环城路10号,电话:0750-573324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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