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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 2018-06-27 01:38:24
  • 来源: 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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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8年江门市和台山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我局于近期开展对辖区内的食用油小作坊、茶叶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共140批次样品(第三期共分开2次公示,此为第三次第二次公示),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3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5批次为食用油小作坊的散装自榨花生油存在黄曲霉毒素B1超标,1批次为农贸市场内的食用农产品芹菜农药残留毒死蜱超标,产品相关抽样品种明细详看附件。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食用油生产加工小作坊黄曲霉毒素B1超标:
    1、台山市台城金湾油行自榨的花生油,规格为散装,标准要求为黄曲霉毒素B1≤20μg/kg,实测值为89.1μg/kg,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台山市深井镇德木油店自榨的花生油,规格为散装,标准要求为黄曲霉毒素B1≤20μg/kg,实测值为123μg/kg,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台山市深井镇康佳粮油加工店自榨的花生油,规格为散装,标准要求为黄曲霉毒素B1≤20μg/kg,实测值为179μg/kg,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台山市深井镇中兴油坊自榨的花生油,规格为散装,生产日期为2018/04/20,标准要求为黄曲霉毒素B1≤20μg/kg,实测值为252μg/kg,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台山市深井镇和彦粮油加工场自榨的花生油,规格为散装,生产日期为2018/05/21,标准要求为黄曲霉毒素B1≤20μg/kg,实测值为38.3μg/kg,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1、东门市场曾素霞菜档经营的芹菜,规格为散装,标准要求为毒死蜱≤0.05mg/kg,实测值为0.27mg/kg,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2期监督抽查合格信息汇总表

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3-2期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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