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江门市和台山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酒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抽检, 共1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标签不符合规定,不涉及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相关抽样品种明细详看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固体饮料标签不合格1批次:(1)台山市天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桂林葛仙翁药业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140克/盒的罗汉果茶冲剂(固体饮料),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小于3mm;未正确标示营养成分碳水化合物、糖的含量的修约间隙;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解的文字方式介绍食品,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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