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江门市和台山市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工作, 共6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6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标示为台山市汶村镇琪美多超市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的鸿光食品凉果(橄榄),检测出其黄色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3%,标准要求为≤1%。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标示为大润发投资有限公司台山分公司销售生产日期为20170510;规格为190g/瓶的金梅姜,检测出其红色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2%,标准要求为≤1%。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0期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汇总表UploadFiles/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0期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汇总表.xls
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0期监督抽查合格信息汇总表UploadFiles/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10期监督抽查合格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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